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文件,主要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事宜。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该是双方共同签署后才能生效,但也有部分情况下可以由一方送达。
首先,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应该让律师介入整个协议的制定过程。律师在协助双方进行协商时,可以就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使双方在理性地分配财产、子女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律师可以代表客户送达协议,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上达成了一致,但一方无法亲自送达协议,也可以委托另一位代理人送达。代理人应该是受信任的人,并且必须出具书面授权,说明其代理另一方将协议送达到指定的地址或给指定的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议书上的双方签名处仅有一方签名,则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同意,才能生效。所以,在协议上,双方的签名都是必须的。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协议文件,必须双方自愿签署并且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如果因为一方不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送达。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律师进行指导,并确认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