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是湖北省荆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推进,不少老旧住房需要拆迁改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需要给予拆迁户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其中包括安置房。
江陵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因地域、面积、楼层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异。目前,江陵市政府规定了三类拆迁住房,分别是普通型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其中普通型安置房仅供拆迁人员居住,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出租,普通商品房则是市场化的商品房。
据悉,江陵市政府对于拆迁户的补偿标准为:“赔楼者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一线干线及以上宽6米以上的楼房,每平方米50元;二线干线宽6米以下及未硬化的未硬化道路房屋,每平方米30元;沿城市河道、沔江等水域的建筑面积、单元门面均按市场价中的最低价标准给予补偿。赔地者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道路(广场)地面价值给予补偿;其他土地,按当地土地出让随机价格给予补偿。”
因此,在江陵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方面,根据地段、建筑面积、类型等因素有所差异,但普遍来说,价格相对合理,可以为拆迁户提供一个温馨宜居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