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屋市场化交易原则上应该是以户主为单位进行的。因为户主是拆迁安置安排的对象,所以必须对户主进行认证,以便确保拆迁安置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根据《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户主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有权是在法律上合法的;
二、拆迁安置对象必须在被征收房屋内居住,且申请安置的时间必须在被征收后6个月内;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相关的税费和清理费用;
四、持有充分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权利的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等。
通过对户主的认证,可以确保拆迁安置的目标人群是需要安置的人,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户主去抢夺拆迁安置的资源。如果没有明确的户主认证机制,那么将会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混乱。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的认户主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对户主进行认证可以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拆迁安置机制来谋取私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