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是(丈夫)和(妻子),我们在离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是我们的4岁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我们已经协商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妻子。妻子将照顾和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健康、教育和其他需要。
2. 丈夫将支付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用作为孩子的饮食、学费和其他费用。抚养费用将在每月首个工作日前支付。
3. 孩子的寒暑假期分别由父亲和母亲轮流照顾。轮流照顾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并在每次寒暑假期开始前协商确定。
4. 父亲每周末可以探望孩子,时间从周六早上9点到周日晚上6点。如果父亲有其他安排,可以在提前与母亲商定后更改。
5. 如有特殊情况,如果父母中的一方需要外出、生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照顾孩子,另一方必须尽最大的努力来照顾。
我们认为这些协议是保护孩子的最佳方式。我们两个都将尽最大的努力来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我们请求法院批准我们的协议,并解决我们的离婚案件。
特此申请。
(签名)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