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房本通常是蓝本,而不是红本。
红本是指房产证,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只有在国家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下才能进行登记。而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政府或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约定给予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性住房,亦即是政府或开发商通过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后,按照协议的规定,向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其性质是“房屋转移登记证”(也称“保障性住房证”),即房屋安置证。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转移登记证通常是蓝本,上面写明了产权单位、产权人、位置、户型、建筑面积等信息。虽然它与房产证在形式上相似,但是性质和作用却有所不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以作为产权转移、抵押贷款等业务的依据,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转移登记证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过渡阶段,只能用于该房屋的登记和过户等事项。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交易等业务时,相关部门会要求提供房产证,而不是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转移登记证,这也是二者在实际运用中的差异之一。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房本是蓝本,其性质和作用与房产证有所区别。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或开发商给予被拆迁人的住房补偿,属于保障性住房。如果拆迁安置房满足了相应条件,业主可以将其办理为商品房产权,此时需要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