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感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疾病,在全球范围内,约有2亿人感染了这种病毒。在感染乙肝病毒的人群中,也存在少数人会患上乙肝慢性肝炎及其相关并发症,比如:肝硬化、肝癌等。这些患者需要接受长期的治疗和护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生活及工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问题最大的是,他们是否有抚养权,是否可以组建家庭?
在我国,儿童的抚养权一般是由监护人行使的,而监护人一般是指其父母。但是对于父母双方都感染了乙肝病毒的情况下,他们是否还有能力行使抚养权,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首先,患有乙肝病毒的父母,其肝脏功能往往会有一定的受损。如果该病毒感染父母的肝脏功能受损很轻,他们可能无需特别的治疗或生活方式上的改变即可正常进行生活,也不会对子女的抚养带来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父母的肝脏功能受损很严重,则可能导致他们不能照顾孩子,无法持续工作等情况。
其次,孩子的身体健康是需要长期的监护和保健的,如果父母均感染乙肝病毒,他们可能需要经常去医院接受治疗,这样对于孩子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在以上两点的影响下,如果父母的乙肝病毒感染严重,无法正常进行孩子的抚养,或者父母需要经常去医院接受治疗,无法长期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则可以考虑由其他监护人或者亲戚朋友来承担抚养孩子的职责,同时父母也可以在病情稳定后再来回归抚养孩子的工作。
总之,虽然乙肝病毒感染不能舍弃父母的抚养权,但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为孩子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着想,探讨合适的监护人或抚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