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改造、土地征收、城市拓展等过程中,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一种房源补偿。因为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的一种房屋补偿,所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支付契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规定,拆迁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其税率按照房屋交易的完税价格计算,对个人房产契税的税率为1.5%至3%不等,对企业房产契税的税率为3%。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规定,对拆迁安置房的契税收取标准是建筑面积乘以当地的单价,再乘以税率。例如,某市的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一套1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契税计算为:20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1.5%(税率)=3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征收人在签约拆迁补偿协议时,政府已经按照市场价格给予了补偿,那么在拆迁安置房上额外缴纳契税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退回过多缴纳的契税。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需要缴纳契税,并且契税的计算方式和普通房屋交易相同。被征收人需要了解缴税标准和规定,避免在办理拆迁安置手续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