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离婚时达成一致协议,通过调解或司法程序,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事宜。虽然看起来简单快捷,但协议离婚也存在很大的危害,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法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
协议离婚主要是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往往会出现一方被迫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严重不公平的协议。比如一方为了尽快离婚赶走对方,不惜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一方利用协议离婚掩盖自己的财产问题,导致协议的合法性遭到质疑。
二、对子女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往往会把子女的生活问题作为绑架对方达成协议的“筹码”。比如抚养费用、探望时间等,因此使得子女成为离婚双方的针对对象。同时,协议离婚中的婚姻矛盾、争夺会给子女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长期的压抑和矛盾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心理负担过重,进而产生焦虑、自卑等问题。
三、回避离婚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在离婚中各种问题,例如夫妻财产分割、房产、债权债务等问题都需要协商,如过不好协商,会给离婚后造成不少麻烦。在实际生活中,就有很多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后发现存在的问题超出了他们的协议范围,这时就需要重新面对分割问题,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而这样的纠纷往往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总之,协议离婚虽然效率高,但相应的危害也是存在的,需要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多方考虑,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离婚方式,以减少后期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