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及公证、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而如果双方在离婚后决定复婚,就需要将原先的离婚协议撤销,并签订新的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是否需要盖章,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原离婚协议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公证或代理起草的,那么复婚协议的签署也需要进行同样的公证或代理起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也需要在新的协议上签字盖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对于自行起草的离婚协议,如果在复婚时双方没有作出任何修改,那么可以直接拿原协议进行复婚。此时,协议上的双方签字已经足够证明协议的有效性,盖章并不是必须的。
如果原离婚协议需要进行修改和更新,那么应当按照新的情况和双方意愿起草新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协议的签字盖章等手续也是必须的,以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复婚是否需要盖章,主要看具体协议的情况而定。在公证、修改、使用情况等方面,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处理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