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的协议。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有些变化常常会导致原先达成的协议变得不再适用或不公平。这时,就需要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变更。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变动
当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方案需要变更时,需要重新起草分割方案。变化原因包括双方财产情况变化、财产价值变化、对方逃税等等。此时,需要重新制定协议并签署,来明确各自的财产与负债。
2.子女生活安排
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子女抚养安排不能顺利执行或者出现新的事态需要重新安排,可以修改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比如,双方孩子年龄变化导致原有安排无法继续,双方人生观和教育观念变化导致在教育方面出现分歧等等。
3.其他问题的调整
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发现离婚协议中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整,则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重新签署新的协议。比如,双方约定的抚养费用需要调整、协议中遗漏了一些重要的内容等等。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双方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失败,则需要诉诸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法判决并变更协议。
其次,由双方重新修改离婚协议书,明确具体变更内容,并签署新的协议书。新协议的内容应当与原协议在法律效力上相等,并向当地民政局备案。
最后,双方应当自愿签署新协议,如有异议或强制签署,将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变更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应该对协商的细节尽可能明确,并对可能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减少变更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