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能挪用公款去派出所报案。使用公款进行个人行为是侵犯国家机关对公款的管控和管理,也是违法行为。此外,挪用公款还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例如:
首先,挪用公款会损害公共财政的健康运转,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浪费,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挪用公款不仅仅是经济犯罪,更是身份和社会信用犯罪。被发现后,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会影响未来的就业和发展。
最重要的是,挪用公款去报案,也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行为。这样做会造成财务风险,影响政府正常工作的开展,也会影响到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去派出所报案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报案,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或者向单位申请报销。公款的使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于公共利益和事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