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婚姻是平等和谐的伴侣关系,不应该存在“陪嫁”的概念。若夫妻因感情破裂而需要离婚,则应该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解决财产分割和责任承担的问题,而非片面地要求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双方已经决定离婚并且有一方要求女方“陪嫁”,则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当首先明确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案。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进行分割,不应该有“女方应该承担更多分割比例”的要求。对于个人财产,各自保留自己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在离婚协议中,也应当明确各自的居住问题、子女抚养和监护、赡养父母等责任的分担和约定。这些都是离婚后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样也应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配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总之,离婚协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应该存在单方面的要求和不公平的分割约定。将婚姻视为平等和谐的伴侣关系,才能更好地解决离婚后的问题,达到双方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