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在农村拆迁过程中提供的一种住房资源,是为了安置农村居民进行住房安置,解决拆迁后居民的住房问题。这些房屋的建设成本由政府承担,一般不对外售卖,而是专门供农村拆迁人员使用。
在杭州市,拆迁是一项反复出现的社会问题,为了保障城市和乡村的和谐发展,政府对拆迁和安置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划和措施。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政府会根据拆迁面积和拆迁人口的数量,向受影响的村民提供相应数量的安置房。
然而,在实施拆迁安置的过程中,部分拆迁户可能存在闲置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否允许农村拆迁安置房售卖呢?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对农村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存在一定的规定。首先,政府在提供安置房的过程中,会要求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若该房屋已被拆迁户购置或实际居住,那么政府也必须在协议中确认相关事宜。
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目前禁止农村拆迁安置房进行售卖。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1. 村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建设的村民安置房财产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
2. 目前政策禁止拆迁安置房售卖,旨在保障广大受益者的权益,防止少部分人利用居住资产获取过高收益。
3. 农民拆迁安置房主要是居住和生产经营用途,政府不允许其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综上所述,杭州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提供的一种住房资源,一般不允许售卖。若是有个别农民因为个人原因要求售卖,一定要遵循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