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农村拆迁安置费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户型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安置费是由政府和拆迁企业共同承担的。政府会根据拆迁范围、户口迁移等情况进行补偿,而拆迁企业也会对被拆迁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沭阳县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拆迁补偿费用的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地理位置、房屋结构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其中,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的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每平方米600元,超过80平方米的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每平方米800元。
2.过渡补贴费:对于拆迁户需要在拆迁城市租房或者暂时无法落实生产生活条件等原因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过渡补贴。
3.生活困难补助费:对于拆迁户因为拆迁导致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的,政府将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4.临时保障费:拆迁户在从原地搬迁至新地落户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困难,政府会给予适当的临时资金保障。
总体来说,沭阳县农村拆迁安置费是公平、合理的,但具体的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拆迁户来说,他们应该全面了解政策,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