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继承通常是指在夫妻离婚后,各自继承下来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证券等。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继承可能是不可撤销的,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继承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撤销的。因为这种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是法律认可的合同,离婚双方应该履行协议内容。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继承是双方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决定达成的协议,那么这种协议也是不可撤销的。因为法院或仲裁机构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判决或裁决的,判决或裁决结果应该得到遵守和执行。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继承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种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因为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法律的基础,任何协议都不能违反这些基础原则。比如,夫妻离婚后,若协议中未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或者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转移,这些协议都需要被撤销。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继承是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撤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考虑到协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免因为达成的不当协议引起以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