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根据国家规定对本村(居)集体土地经营权利的行使,取得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制度。由于该制度不同于城市地产的私有化,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和法律问题。那么,当出现农村宅基地争议时,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呢?
首先,当当事人发现农村宅基地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维权。村委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旨在为农村地区提供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因此,当事人可以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诉,请求村委会介入调解,或者向该村级政府工作人员咨询、求助。
如果当事人和当地村委会或政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更高级别的政府机关帮助解决争议。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县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或乡政府寻求帮助。对于一些需要法律程序解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寻求法律保护。
最后,国家也制定了很多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细则。当事人可以熟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向相关部门咨询有关法律事宜。例如,可以向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咨询土地使用和住宅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
总之,当出现农村宅基地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政府、法院等机构求助,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