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的约定,对于协议内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签订协议后,其中一方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要求重新审查协议的合法性。离婚协议申诉需要以下内容:
一、申诉书:对离婚协议的异议应由申诉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申诉书中应具体说明与离婚协议有关的事实及理由,并提出申诉请求。
二、证据材料:离婚协议申诉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申诉内容属实。
三、协议书:应提交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协议谈判过程的相关材料。
四、律师代理委托书:如果申诉方委托律师代理申诉,需要提供律师代理委托书。
通过申诉,旨在保障申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离婚协议中不公正的条款或者不合理的协议内容可以得到重新审查,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申诉过程中,申诉方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