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原件,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是仍然可以制定离婚协议。通常,当有争议时,离婚协议需要原件来证明双方的合法地位和相关权利。
如果其中一方无法获得原件,建议使用以下三种方式来解决:
1. 通过公证机构制定离婚协议。公证机构会对离婚协议进行确认,以确定双方都同意协议条款。此外,公证机构可以提供备案和证明的服务,以证明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这种方式比较容易实现,双方都可以到公证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2. 原告可以通过法院或律师起诉,以确认离婚协议。此时,法院或律师会搜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调查,以确认双方都同意协议内容。这种方式适用于在离婚协议中存在争议的情况。
3. 最后一种方式是,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将协议内容写成书面形式。虽然这种方式没有原件作为证明,但是它也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如果其中一方违反了协议,另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起诉。
总之,离婚协议中缺乏原件并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 双方可以尝试使用以上三种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并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