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和抚养权是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权利关系,探视权是指非抚养权人(通常是离异后的父母)与孩子见面的权利,而抚养权则是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权利。在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双方父母往往要争夺探视权与抚养权。
如果探视权被驳回,受害的可能是离婚后的父母和孩子,孩子较难接受两个家庭的冷感,因此,庭上的人应该尽最大努力争取既能让孩子看到父母,也能让孩子有所相处的机会。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孩子的利益,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最终做出有关探视权的决定。如果法庭没有批准探视权,父母可以诉讼申请。如果父母无法看到自己的孩子,他们可以申请假日拜访,每月一次或假期探视,以避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如果孩子已经建立起与亲生父母的联系,那么父母有可能重新获得抚养权。重新思考自己的行为方式,承认自己的错误,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提高自己的素质,好好培养孩子;同时,对儿童的健康,教育和成长要有责任心,尊重孩子的意见,维护孩子的权益,促进孩子的身心发展,这都是应该做出的努力。同时,如果自己的生活状况较好,则随时可以提交请求以重获抚养权。
总之,在争夺探视权或抚养权时,最终的决定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第一考虑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成长与发展。相信不管是双亲还是法庭,都会以孩子的幸福为本,为双亲和孩子选择一种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