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的法官在决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通过儿童听证会来聆听孩子的意见、需求和感受。在此过程中,法官应该遵守一些原则,以确保听证会的公正性、有效性和敏感性。
首先,法官需要在听证会前与孩子进行交流,以确定孩子是否愿意参加听证会,以及他们是否理解听证会的意义和过程。如果孩子不情愿参加,法官会将这一点纳入考虑范围,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强制孩子参加听证会。
其次,法官需要使用适当的语言与孩子进行交流,以确保孩子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官应该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语言,而是应该以孩子能够理解的方式解释法律问题。
最后,法官需要敏感地询问孩子有关抚养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并且避免在问题的答案中表明任何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法官应该尽可能地了解关于孩子和父母的生活和情况的情况的细节,并确保孩子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得到考虑。
总之,离婚案法官在询问孩子抚养权时需要遵守公正、有效和敏感的原则,在确保听证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同时,重视孩子的意见和需求,以期达到最佳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