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是指通过民政部门进行的离婚登记手续,需要进行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根据我国家庭法的规定,离婚要求必须达成协议,因为婚姻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成的法律关系,离婚同样需要夫妻双方自愿放弃,因此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签署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达成夫妻间财产、子女抚养、监护等方面的协议,并为离婚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原因、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教育、抚养费、赡养老人、遗产继承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事项等。
虽然离婚过程中签署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但不排除存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并未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此时可能会发生争议。如果存在重大分歧,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停和裁决。其间,双方对争议解决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对未达成一致的问题进行解决。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民政局离婚手续的必要部分,因此夫妻双方必须进行协商,并在签署协议书前达成一致。通过协商与协议,为夫妻双方解决了离婚产生的诸多问题,减轻了离婚给双方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