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未曾在任何拆迁安置中获得住房、住户搬迁或货币补偿等相关的证明。办理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需要到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
1. 搜集必要材料。首先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身份和家庭情况的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当地房地产整治、拆迁安置等事宜的证明材料。
2. 前往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该局提供前台表格后,填写完整表格上交,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并办理当场有关操作,然后会告知大约多久能领取到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
3. 领取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可以直接到办理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一但领取到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会明确写明个人或家庭在该地区并未享受到拆迁安置等的相关福利,只能在其他验证或申请中使用,不能乱用或出售。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的期间大约在5个工作日左右,所以越早准备资料越好,以节省时间和精力,申请人应当携带好身份证件和所有必要的材料去相关局面无任何被拒的可能发生。